The 5-Second Trick For 車禍肇責查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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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令具時效性,文章內容及所引用資料,請自行查核法令動態及現行有效之實務見解。
向鄉鎮市區設置的調解委員聲請車禍調解,或是在警察機關的見證下進行車禍和解。
調解結果可以分為「調解成立」與「調解不成立」兩種;調解不成立的狀況有:當事人無正當理由沒出席調解、經過調解但雙方沒有達成協議,這時如果要直接結案,調解委員會就會發給雙方「不成立證明書」。
在台灣的民事案件有許多種類,也是最貼近大家生活的案件種類!這個專區的文章包含了土地不動產、房屋租賃、抵押等等民法上常見的種類,以及最重要的證據保全、訴訟的時效性和程序或和解方式,如果看完文章想尋求專業的法律協助,歡迎點擊右下方按鈕,與我們開始免費線上法律諮詢!
☆「車禍筆錄可以重做嗎?」需要致電詢問承辦的警員能否再重做筆錄,但製作兩次筆錄說的內容不一可能會影響到法院的判斷,因此建議大家在車禍做筆錄的時候就要冷靜地陳述事實,才不會造成對己方不利的結果!
三、雙方均有過失,但過失程度不同者,較重之一方以為肇事主因表示之;較輕之一方以為肇事次因表示之。」
申請人需要如實填寫申請表中的每一項內容,確保資訊完整無誤。如有任何疑問,可以向鑑定機構的業務窗口或律師諮詢,才不會影響到車禍鑑定報告的判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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車禍發生後不是可以申請免費的車禍初判表,為什麼還需要額外申請車禍鑑定呢?
文章資料內容僅供參考,不宜直接引用為主張或訴訟用途,具體個案仍請洽詢專業律師。
車禍事故當事人及車主如果不能親自到場參加調解者,應出具本人親自簽名蓋章的委任書並具備車禍當事人、車主及代理人的身分證。
車禍發生的當下,當事人會因為驚嚇、緊張⋯等因素,沒有清楚表達事故發生的情況。因此常出現「車禍筆錄可以重做嗎?」、「車禍筆錄說謊會犯法嗎?」的疑問,以下為大家解答。
與雙方約定和解的日期、時間、地點,並盡量選在白天的公共場所,避免和解破裂時自身安全受到危害。
車禍不和解的原因非常多,其中不外乎就是賠償金額談不攏、或是對方態度惡劣不肯配合。若車禍對方一直不和解的話,可以選擇以下兩種方式: 車禍調解 車禍肇責查詢